生技新藥條例正檢討擴大適用,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會計師游雅絜建議,考量納入個人投資生技產業,比照產創條例,個人取得新發行股份達一定年限及金額,得以投資金額一定比率抵扣綜合所得。
游雅絜說,生技新藥條例對公司的租稅優惠方面比較全面,相較之下,對個人的鼓勵還可以加強。例如個人投資生技產業,有無可能比照產業創新條例「個人」股東以現金投資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之規定,對於取得新發行股份達一定年限及金額者,得以投資金額的一定比率自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以加大產業投資能量。當然,這仍須政府就整體稅收及經濟效益權衡評估。
由於新冠疫情之影響,讓世界各國更加在意生技產業之發展。台灣現行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規定將於2021年落日,目前政府正廣納意見,盤點產業發展之需要,朝著擴大租稅獎勵適用範圍及延長條例適用期間邁進。
游雅絜說,現行生技新藥產業條例對產業租稅優惠包含資金挹注、技術投入及研發能量發揮等三方面。對於以現金投資之營利事業股東,持股達三年以上,投資金額的20%可以在五年內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高階專業人員及技術投資人所得技術股之新發行股票,可以適用緩課;生技新藥公司投入之研發支出及人培支出35%限度內,五年內可抵減營所稅,當年度研發支出或人培支出支出超過前二年度研發或人才培訓經費平均數者,超過部分得按百分之50%抵減。
個人投資生技產業,有無可能比照產業創新條例「個人」股東以現金投資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之規定,對於取得新發行股份達一定年限及金額者,得以投資金額的一定比率自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以加大產業投資能量,仍須政府就整體稅收及經濟效益權衡評估。
【經濟日報。徐碧華(2020.07.09)。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68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