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百味加熱三明治不算麵包

愛爾蘭最高法院裁定,賽百味(Subway)潛艇堡所售的加熱三明治含有太多糖分,不能被定義為麵包。
此案是由賽百味的愛爾蘭加盟商Bookfinders Ltd.提出,該公司指出,賽百味的外賣食品,包括咖啡 、茶和加熱三明治應算作主食(staple food),不該收增值稅。
但法官組成的小組裁定,賽百味加熱三明治所用的麵包糖分太高,不能算作主食。判決書說:「這些麵包糖的重量占麵粉的10%,高於標準的2%。」
判決書指出,法律區分了作為主食的麵包,和其他糕點等烘焙商品。
2006年當局拒絕退還Bookfinders Ltd.公司所交的增值稅,Bookfinders 提出控訴,但地方法院已駁回,該公司上訴,現又遭最高法院駁回。

(取材自10月1日美聯社,TCFA中文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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