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團證實已就黑名單禁令 提告美國國防部、財政部

小米集團1月31日在香港證交所發佈公告,證實已對美國國防部和美國財政部提起訴訟,主張美國國防部與美國財政部於1月14日將小米列入中國軍方公司的決定中,存在程序不公與事實認定錯誤,因此於1月29日在美國法院正式提起訴訟。
美國前總統川普在卸任前,將小米等九家公司列入具軍方背景的企業黑名單。根據川普2020年11月簽署的行政命令,美國投資人將不得購買黑名單上的股票,且2021年11月11日前必須出清持股。小米集團表示,提起訴訟的主因,是希望能維護廣大用戶、合作夥伴及所有股東的權益。
外電指出,包括貝萊德、先鋒、道富都是小米集團的前幾大機構投資人,連晶片大廠高通也是股東,若禁令生效後,都需出清持股,主要供應商也必須與小米停止聯繫。
小米集團1月31日在港交所公告指出,關於美國國防部於2021年1月14日(美國東部時間)發佈新聞,表示根據「1999財政年度國 防授權法案」第1237條(「NDAA」),將小米公司列入相關清單的事件,小米集團已於2021年1月15日發表公告,表示將會採取合適的措施保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並於2021年1月29日(美國東部時間),已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起訴美國國防部和美國財政部。
小米公司認為,上述兩機構在將小米列入為NDAA認定的「中國軍方公司」的決定中,存在程序不公與事實認定錯誤,為了維護本公司全球用戶、合作夥伴、員工和股東的利益,要求法院宣告該決定違法並撤銷該決定。
小米集團表示,將適時另行刊發公告,告知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有關此訴訟的任何進一步重大進展。

【聯合報。鄒秀明(2021.01.31)。https://udn.com/news/story/7333/522025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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