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電子手機標錯價3千有找 消保官曝業者同意出貨關鍵

全國電子購物網站日前將原價2萬7900元的「SAMSUNG-Galaxy S21」手機,錯標為2790元,立刻吸引28筆訂單。新北市消保官表示,全國電子經評估後,損失尚在可控制範圍內,因此仍願照錯標價格出貨,消保官也呼籲,網路企業經營者應建立交易確認機制、偵錯機制及大量下單熔斷機制,避免標錯價造成消費雙方困擾。
消保官表示,依據現行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企業經營者應於消費者訂立契約前,提供商品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的確認機制,並應於契約成立後,確實履行契約,網路標錯價業者是否有履行契約義務,應視契約是否已成立。
不過消保官也說,法律學說與司法實務判決並不完全一致,多數認為購物網站交易政策有相關註記,商品供應者能於消費者下單後針對市場狀況、自己履約的能力,決定是否成立契約,消費者也應知悉下單後業者有不受要約拘束意思,因此不會發生信賴該意思而受不測損害。
消保官提醒,從事零售業等網路企業經營者,應建立網路交易確認機制、偵錯機制及大量下單熔斷機制,避免類此標錯價造成消費雙方困擾。若消費者遇有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

【聯合報。吳亮賢(2021.05.03)。https://udn.com/news/story/7270/543068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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